全国检察机关严打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揭示黑灰产链背后的新特点

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呈现出“市场需求”驱动、技术迭代更新和网络“开盒”助推网暴升级等新特点。
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一个令人震惊的数据:2025年前三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这一数字不仅反映出了当前网络空间中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也揭示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出的新特点和趋势。
根据检察机关的调查发现,近年来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往往是出于“市场需求”。一些不法分子会紧密跟踪“黑灰产市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需求,有针对性地获取、加工和出售这些信息,以满足下游犯罪者的需要。例如,韩某某等人非法经营寻车业务,通过入侵停车平台软件系统获取车辆进出停车场的位置信息数据,并在未经车主同意的情况下安装GPS定位器,获取并向“客户”提供他人行车轨迹信息。
此外,犯罪技术的迭代更新使得这些不法分子的行为更趋智能化和隐蔽化。他们利用网络爬虫、木马病毒等黑客技术入侵存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系统,批量获取后出售或用于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如王某等人成立公司,伙同境外人员通过应聘和植入木马病毒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窃取被害公司存储的网购信息等公民个人信息,并将部分信息出售给境外电诈集团,导致多起电诈案件。
网络“开盒”行为也助推了网暴的升级,这种行为通过非法获取他人隐私信息并散布于网络,对社会和个人造成严重危害。例如,赵某因被害人与其喜爱的主播不和,伙同他人以查询“社工库”等手段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在聊天群组内发布被害人隐私信息,编辑、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等违法犯罪信息,实施网络暴力,导致不知情的网民对被害人进行辱骂、短信轰炸和线下跟踪骚扰等。
针对这些问题,检察机关表示将不断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和网络空间清朗。他们将严查数据泄露源头,加强行刑双向衔接,全链条打击黑灰产业链,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正确的行为价值取向。
同时,广大公众也需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警惕。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也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如果发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