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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天价救护车”事件源于医疗机构二手车流入市场

来源: 特约评论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4日 10:13(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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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黑救护车'和'天价救护车'事件引发广泛关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对非法救护车进行专项整治。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以来,“黑救护车”“天价救护车”事件挑动公众神经。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11月3日,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黑救护车”大多是来自医疗机构的二手救护车。

据了解,《通知》要求全面清查,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标准报废更新。同时,徐毓才指出,“黑救护车”的存在,是因为医疗转运需求得不到“正规军”的满足。《通知》强调疏堵结合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医疗照护转运服务供需矛盾。

徐毓才强调,救护车上不只有司机,一般配有医护人员、担架员,以及急救设备、药品,车身涂有急救标识、医疗机构名称等。《通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是救护车管理的责任主体,按要求加装定位装置,并要求救护车两侧尾部喷涂二维码,方便公众扫码知晓车辆所属单位、编号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同时,按照“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监管。

据悉,《通知》要求实时更新“全国救护车动态数据库”,进行清查比对,实时核查、定位、跟踪和调度,并开通公开查询功能。同时,逐步统一全国医疗照护服务号码,建立医疗照护转运调度平台。

徐毓才表示,“黑救护车”出现的背后,是很多地方医疗机构的救护车“正规军”不够用,有现实需求。因此,《通知》强调各地科学规划: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辖区人口数量、医疗资源分布状况、院前医疗急救任务量和卫生应急任务需求等因素,规划急救车数量。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医疗资源规模、患者服务需求等,科学规划医疗照护转运工作,统筹各类救护车资源。

同时,《通知》区分了三类转运服务,院前医疗急救、医疗照护转运服务(俗称非急救医疗转运)和无医疗照护需求的无障碍出行服务。《通知》指出,第三类属于一般转运服务,由公益和社会力量市场化运作。对于医疗照护转运服务,《通知》强调疏堵结合引导。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医疗卫生机构等依规参与医疗照护转运工作,有序化解医疗照护转运服务供需矛盾,满足人民群众实际需求。

徐毓才认为,这有客观需求,应该规范起来,把“黑”变“白”。国家应该明确这部分急救车的主要功能、服务范围、收费标准,收费应该按市场机制运转,这样才能更好地避免出现“天价救护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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