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特约评论
国家网信部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的规定
来源: 特约评论发布时间: 2025年9月13日 03:33(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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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部门发布了《大型网络平台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规则》,旨在加强对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监督和管理。 本规则适用于所有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运营、用户信息收集、数据存储和使用等方面。 大型网络平台应根据本规则,设立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负责对平台内个人信息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应由7名以上成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成员为外部专家或学者,负责定期审议和评估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数据安全措施等。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三年,可以连任,但不得超过两届。
任期届满或出现空缺时,大型网络平台应在30个工作日内补充相关人员。 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每三个月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审议和讨论大型网络平台的个人信息保护事项,并形成决议记录和会议纪要。
主持人或三分之一以上成员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审议紧急事项。 会员应按时出席会议,对会议事项提出明确书面意见。
大型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应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持和信息,确保其独立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