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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来源: 特约评论发布时间: 2025年7月14日 09:07(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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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随着全国多地持续遭遇高温天气,户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权益保障成为关注焦点。本文将探讨高温津贴的发放、权益受损的举报渠道以及中暑认定为工伤的程序等问题。

近期,全国多地持续遭遇高温天气,部分地区气温突破40摄氏度。高温酷暑环境下,户外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如何安排?高温津贴如何发放?权益受损如何举报?工作中中暑能否认定为工伤?针对这些问题,本文将进行深入探讨。

首先,高温天气下的室外工作时间有硬性标准。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用人单位在最高气温达40摄氏度以上时,停止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摄氏度以上、40摄씨度以下时,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并尽量缩短室外连续工作时间,不得安排劳动者在当日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室外露天作业。

其次,高温津贴的发放是强制性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摄氏度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摄氏度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同时,用人单位不得以防暑降温饮料等物资冲抵高温津贴,不得因高温天气停工、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

另外,权益受损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举报。如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可向属地辖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或拨打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维权热线12333。同时,部分岗位重点监察,如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外卖物流等露天作业集中的行业企业。

最后,对于在高温环境下作业中中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首先要向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随后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参保机构对应的人社部门受理其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的人社部门受理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高温天气下,劳动者权益的保障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应严格执行高温天气室外工作时间规定,并为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防暑降温饮料、保健用品等物资。同时,劳动者也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的权益。

近期,南京市已开通12333热线、高温津贴投诉二维码等多个通道,劳动者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在高温执法检查中,监察人员还会主动深入园区、工地、环卫站等一线岗位,走访了解津贴发放、作业安排等情况,一旦发现问题立查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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