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家医院给3岁女童贴上“孤独症”标签,4个月后真相大白

一名3岁女童被诊断为孤独症,却在4个月后被发现可能只是听力问题。事件引发了人们对医疗体系的质疑和关注。
最近,一则令人震惊的新闻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3岁女童小高,被河南一家医院诊断为孤独症,随后在另一家医院又被发现可能只是听力问题。这个事件不仅让人感到意外,也引发了人们对医疗体系的质疑和关注。
根据报道,小高的母亲段女士表示,她的女儿3岁时还没开口说话,因此她带着小高去医院进行检查。在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生经过两次测验后认为小高存在明显的孤独症症状。随后,小高在另一家医院接受了4个月的针对孤独症的治疗,包括打鼠神经、针灸等。但是,在第三家医院的检查中,小高被诊断为双侧感音神经性听觉丧失,医生建议进行耳蜗植入。
这一事件引发了人们的质疑和争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如果医院没有按诊疗规范对小高做听力筛查等基础排查,即便一年前开过听力检查但未实际执行,本次也未重新开具完成,或构成未尽合理诊疗义务的过错,医院或需要对误诊造成的治疗费用损失、错过最佳听力干预时机等后果担责。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郑重权则表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构成医疗事故需同时具备四个要件:一是行为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二是医疗行为违反诊疗规范;三是医务人员存在过失;四是患者发生人身损害,且该损害与过失行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郑重权律师结合本案分析认为,关键在于是否遗漏必要检查,以及医务人员是否存在过失。
这一事件让人们意识到医疗体系的复杂性和潜在风险,也提醒我们在面对医疗问题时需要谨慎和深思熟虑。同时,它也呼吁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加强管理,确保患者能够获得准确、及时和合理的医疗服务。
在这个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位母亲对自己孩子的关心和坚持,也看到了律师和专家们对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分析和解读。我们希望通过这种讨论,能够促进人们更好地理解医疗体系的运作和相关法律法规,从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在结束这篇报道之前,我们想强调,每一个生命都值得尊重和关心,我们也呼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共同创造一个更加人道和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