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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新规:送货途中撞人,谁来赔?

来源: 特约评论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10:34(上海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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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公司新规:送货途中撞人,谁来赔?

最新司法解释:用人单位须承担快递员执行职务行为造成的损害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案件。某货物运输公司的快递员驾驶电动三轮车逆向行驶,将王女士撞倒受伤。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因此,某货物运输公司应承担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虽然不会判令雇员直接向被侵权人担责,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快递员不必承担任何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然而,在确定内部追偿比例时,不能简单将全部损失转嫁给劳动者,而应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情形、员工的经济状况等因素。因此,用人单位应同劳动者协商解决,留好正确的送达文书地址和联系方式。

事实上,用人单位与其事后追偿,不如加强事前管理和风险防范,切实履行好人员管理职责,加强业务、安全培训,为人员、车辆购置必要的保险,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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